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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臺南市議會15日下午舉辦「登革熱受害家屬補償、賠償」研討會,多名律師、學者、受害者及其家屬,以及多位議員與會,研討會由公道法律事務所蔡文斌師主持,會中做出結論建請臺南市議會修改本市災害救助辦法,將災害死亡金額補償額度從20萬提高,而市議會將依據研討會結論,向大會連署正式提案,為受難者爭取權益。

    議長李全教表示,危機處理能力是檢視市政團隊行政能力的重要參考指標,幾個月以來,包括本市數百名里長、社會各界不斷陳情反應本市登革熱防疫缺失,仍止不住疫情不斷擴大,造成多人死亡,議會所有同仁感到悲慟遺憾之際,認為應針對受害者補償、賠償,採取必要措施。

研討會主持人蔡文斌律師表示,本次登革熱補償性質為社會補償,依分配正義,應有一定之補償限額,至於地方首長方面,絕對有政治責任,未必有民、刑事之法律責任。國際人權組織律師、司革會法官檢察官律師評鑑會總顧問王可富,他表示,身為議會法律顧問,將盡己之力協助辦理,同時不排除追究始作俑者其他民、刑事責任。社團法人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以及元律法律事務所楊慧娟律師皆出席研討會,共同關心受害人權益。

成大教授楊澤泉指出,臺南登革熱失控是人禍,賠償受害人是天經地義,他並建議,成大應該拔除賴市長的傑出校友頭銜,哈佛大學撤除賴市長的公共衛生碩士學位。一名四口之家三人染登革熱的受害民眾說,登革熱今年造成多人死亡,一定得國家來承擔嗎?難道賴市長沒有責任嗎?更大罵只拼政治不管百姓生死的市長是賴鬼。

經與會人士討,會中做出以下結論:一、民事、刑事部份已進入司法訴訟不多做評論個案,請臺南市議會協助相關家屬進行官司訴訟;二、關於政治責任,由監察院做出懲處及選民會用選票對於臺南市政府此次無作為作出評論;三、建議利用本次定期大會進行中,議員連署提案修法災害補償自治條例,將登革熱納入(災害)補償,並將災害救助金核發標準最高20萬元修改酌予提高至30~50萬元;並對重症受害人增加提供醫療、看護等相關費用實報實銷的補償。同時,提醒受害家屬須向市府提出救助補償的申請。

會中呼籲醫界開立死亡證明能確實審度死亡原因,如因登革熱確診致死應予記載非自然死亡,此外,議長李全教指定臺南市議會秘書室成立服務單一窗口,聘請律師協助家屬法律扶助的服務也請各區議員主動關心協助。

    議長李全教表示,本次研討會目的在確定補償、賠償法治基礎,由議員同仁據此結論在大會正式連署,提出具體有效之補償措施,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爭取受難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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