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為配合行政院推動「消費提振措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出「補助購置小型農機具實施計畫」,預計補助農友購買2萬台小型農機具,除擴大內需與活絡經濟之目的外,並紓解農村勞動力問題,提高農業耕作效率,促進節能減碳之效益。

農委會表示,為輔導農民購買小型農機具產品,帶動農民消費,本次計畫補助以新購小型農機具為限,補助機種有中耕管理機、農地搬運車、田間搬運機、動力噴霧機、動力施肥機、採茶機、剪茶機、樹枝打碎機、土壤鑽孔機、鏈鋸、電剪、割(除)草機、蔬果分級機、豆類選別機等14種農機具(詳如附表),在表列補助上限內依購買價格補助1/3為原則,售價1萬元以下機型不予補助。
補助期間自今(104)年11日7日起至105年2月29日止,先申請再購買,農友如有購買表列農機需求,請儘速填具申請表並攜帶身分證明文件等洽所在地農會辦理申請,滿額截止。

農委會提醒農友向農會申請通過審查後,應於一個月內採購完成,且應於104年12月1日起至105年3月10日之期間申領補助款,請備齊相關文件(身分證影本、匯款帳戶影本、發票正本及農機使用證影本)向原受理農會申領補助款,逾期視同放棄,由候補遞補。

農委會表示,本次計畫預計補助農機2萬台,可促進農友使用農業機械作業,提升農耕作業效率,並增進運輸、代耕服務、農業勞動經濟及農業產值等附帶效益年增加15億元以上,可活絡農村經濟,加強農機產業發展及增加農業生產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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