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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小杰(化名)是一名身障小朋友,爸爸入獄, 另因媽媽從事夜間工作,所以小杰常被獨留在家。小杰住在租賃的公寓套房,環境髒亂,屋內散落未收拾的雜物及玩具,且空氣中瀰漫濃濃的煙味,社工得知後前往訪視,運用「危機家庭兒童托育補助」協助小杰放學後可至社區保母系統內的保母家裏,得到妥善的照顧。

小杰的爸媽在小杰1歲的時候離婚,小杰原跟著爸爸生活,但爸爸入獄後由媽媽單獨照顧,現在就讀國小的小杰,因從事夜間工作的媽媽生活作息不正常,無法妥善照顧小杰,經常於放學後獨留在家,處理自己的生活起居,經社工員訪視評估為高風險家庭並協助申請危機家庭兒童托育補助,讓小杰可避免放學後獨留在家的風險,亦可使小杰於放學後至保母人員那得到妥善的課後照顧。

南市府社會局表示,危機家庭兒童托育補助補助對象為設籍本市未滿12歲或年滿12歲仍就學於國小之兒童,經社工員評估符合危機家庭之兒童就托於社區保母系統內之保母、本市合法立案幼兒園、托嬰中心或兒童課後照顧中心者,每人每月補助2,500元至10,000元,另若家庭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少年或其他經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評估,因參加職業訓練、求職、家庭遭遇變故或臨時特殊事件致不能照顧未滿2歲兒童(含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可申請臨時托育費用補助,每小時100至120元,每年最高24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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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