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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嫌犯許○忠(36歲、籍設臺南市)先以竊得之機車為交通工具,再四處尋找目標,專門鎖定早餐店、便當店、麵攤、肉粽店、地瓜攤等小吃店或攤商,趁老闆生意忙或不注意之際,伺機竊取店家做生意之錢包,自105年4月迄今偷遍大臺南地區多家小吃店。

案經四分局轄安北路早餐店於5月13日發生店家錢包被竊案,員警立即調閱現場及周邊監視器,發現竊嫌騎乘竊來之9※0-T※E號重機車抵達案發地,佯裝向店員購買早餐並向店家借廁所,廁所出來後趁店員不注意竊取店家置於電視櫃旁之錢包,本分局即鎖定該部作案之失竊機車追查,發現竊嫌近日內仍持續四處尋找犯案目標。

經分局派員跟監查緝,於19日下午13時許在臺南市新市區中正路發現許嫌騎乘該部竊來之9※0-T※E號重機車,當場將許嫌逮捕,經初步清查,許嫌涉及臺南市北區、南區、安平區、安南區、西港區、七股區等多件小吃店竊案,全案仍持續擴大偵辦中。本案各小吃店家均為小本經營,店家被竊後莫不咬牙切齒,經分局將許嫌查緝到案,亦能避免再有其他店家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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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