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大隊偵五隊於4月初接獲線報,指稱嫌疑人施○○於高雄市公寓大樓內改造槍械牟利,南市刑警大隊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孫昱琦指揮偵辦。

經大隊員警布線蒐證後,發現施嫌將改造槍械過程分成前端及細部作業,因前端作業易造成噪音,施嫌選擇位於高雄市大寮區某鐵皮屋內,先將改造槍枝所需之槍管及機身製作成完後,再將相關半成品帶至施嫌所租賃位於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某公寓倉儲內細部作業,完成組裝。

經過2個多月的埋伏蒐證,在確實掌握施嫌具體犯罪事證後,於29日認時機成熟,專案人員分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及檢察署所核發之搜索票與拘票,將施嫌查緝到案,並當場查扣安非他命1.80公克、2支改造手槍、28粒子彈、2支鋼筆手槍槍管半成品、9支槍支滅音器半成品、10支改造槍管半成品、171粒彈殼、45粒彈頭、鑽孔固定座、槍管膛線固定座、槍支細部零件及改造槍枝工具1批。

施嫌經警詢後,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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