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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勞動部於今年8月16日修正「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使部分工時勞工之勞動權益保障更周全。台南市政府勞工局呼籲雇主及部分工時勞工要注意相關法令,避免違法或是權益受損。

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表示,部分工時的勞工與一般勞工所享的勞動權益基本上都相同,主要不同的地方是,部分工時勞工在休假時雇主不需要給付薪資,部分工時勞工請產假受雇6個月以上產假期間薪水照付,未滿六個月減半給付,勞工及雇主都須特別注意。

王鑫基強調,部分工時勞工之勞動權益與全職工時勞工均受《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保障,雇主如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向當地主管機關(勞工局)、勞工保險局申訴,以維護權益。對於「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不了解的民眾,可以到台南市政府勞工局網站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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