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環保局24日會同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環保警察隊第三中隊及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共50餘人,兵分8路同步稽查安南區、新市區及新化區8家工廠,查獲4家工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及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法規,現場命2家工廠立即停工,最高可處2,000萬元罰款。

環保局表示,安南區1家違章金屬表面屬處理廠,將未處理的廢水排入地面水體,稽查人員現場採樣檢驗pH值為1.9,為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強酸廢水,立即制止業者排放,現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暨同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告發,並命其立即停工。另1違章工廠從事樹脂清洗作業,將未處理pH值約0.7之廢水以塑膠管線排放於地面水體,現場命其停止排放行為及停工作業,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開單告發,最高可處300萬元罰款。另2家工廠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產出情形及未依規定貯存廢棄物,分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告發,最高可罰9萬元。

環保局表示「環境保護,人人有責」,裁罰只是手段,希望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環檢警結盟將繼續無預警行動,不分晝夜加強打擊環境犯罪行為。民眾若發現任何環境犯罪行為,請立即通報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共同打擊不法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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