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針對反南鐵東移自救會28日要求行政院重審南鐵都計案並舉辦行政聽證,南市府重申本案用地取得及環境影響評估爭議,經監察院102年交調43號、最高行政法院判決(104年判字730號)證實無東移擴大徵收、無違背行政程序、無財團介入、無違背及規避環評法。

「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所涉東區、北區主要計畫變更歷經四年審議,內政部於105年9月10日核定,並於105年9月21日發布實施定案,審議期間於臺南市都委會召開7次專案小組會議、1次大會審議,內政部都委會也召開3次專案小組會議、1次擴大專案小組類聽證會議及3次大會,已確實提供陳情人充分表達陳述意見的途徑。

而在最先施工的仁德區段,長約1.4公里,都市計畫變更早在102年3月19日即已發布實施定案,目前有超過六成地主已同意協議價購,交通部鐵工局委託市府工務局代辦地上物拆除作業,市府於105年10月17日針對已同意協議價購並且已領取地上物補償金、已自行騰空建物、市府已取得產權之地上物二戶進行拆除,這是既定工序,也符合市民期待。

鐵路地下化工程為臺南市民所殷切期待,都市計畫定案及仁德區大部分已同意協議價購先行拆除,是計畫一大進展,市府仍將與尚未同意的住戶持續溝通,期盼和諧完成此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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