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目前政府災防體系分三級,中央及縣市層級應變能量較為足夠,但在鄉(鎮、市、區)級則相對較弱,為此南區區公所由區長朱棟指示研議結合本市區公所中與南區同為都會型的東區、中西、北區、安南、南區、仁德、永康等共8區公所簽屬「災害防救相互支援合議協定書」,主要在於發生災害時,協定內公所人力、物資等相互支援、互補不足處,強化跨域防救災能力。

    天然災害及突發事故所造成之人命傷亡、財物損失以及受創災區範圍,往往非單一公所能力或資源所能妥善應變處理,為達迅速應變,有效掌握第一救災時間,南區公所結合相鄰且同為都會型的區公所,訂定災害防救相互支援協定,藉由相互支援機制,有效整合救災資源、提升救災效能及對於災害事故之迅速應變處置,以達減低人命傷亡與財產損失之目標。

    區長朱棟表示,提升防救災能量,並將防災減災的知識應運用於日常生活中,平日做好防災準備,災害來臨時才能保障生命安全,減少損失。也表示非常感謝協議簽定之公所、區長為臺南市防災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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