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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小北商場(小北觀光夜市)因無照,多年來只能就地使用無法改建,商場日趨沒落,引起議會關心。市府經發局長方進呈昨表示,經發局巳向中央爭取先給商家兩年時間補照,補照不成就收回,補照完成後,未來再研商簽長期合約經營。

  市議員唐碧娥30日在市議會建設委員會提案指出,台南市政府早年為整頓民族路夜市髒亂,擬將市場攤販趕進傳統市場,引發抗爭,後經當時省議員蔡介雄協助,自七十三年起向已劃為學產用地民間地主承租土地營業,規劃小北觀光夜市,東帝士集團看準夜市商機,興建東帝士百貨,營造盛極一時東帝士商圈,當時小北觀光夜市人聲鼎沸,生意興隆。

  曾幾何時,東帝士百貨經營不善關門大吉,小北觀光夜市獨木難支,攤販外走嚴重,市府後來在民國九十六年取得土地,並將學產用地變更商業區,因大片商場一半以上未營業,市府將夜市規模縮小一半並改名小北商場,由於建物尚未取得建照,小北商場業者一直無法對建物及環境做有效改善,致生意日趨沒落,建設委員會昨決議要求經發局市場處能予輔導,提振商機

經發局長方進呈表示,建物無建照難以合法,小北商場算是「佔」用,市府僅收土地使用補償金,去年市府經議會同意,向中央呈報爭取給商場業者兩年緩衝期間,兩年內可繼續營業,但需在兩年後取得建照,萬一仍無法取得建照,可能無法續約,市府必須收回,待取得合法建照,攤商就可合法租用,租約年限可以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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