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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議會定期大會原訂26日開會後閉會,卻因李退之議員提散會動議,主席敲槌閉會,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抨擊,裁決違反議會議事規則及會議規範相關規定,為何李退之說這次會期到此結束就閉會,是否以後議員不爽,大會第一天就提散會動議,七十天的會議都不需要開,議會法規編審表示,地方沒明確規範,解釋權責在內政部。

   國民黨團表示,賴惠員議員提案關心台灣鯛問題,因不願並案,先提出「清點人數」動議,主席應優先處理,沒想到李退之議員提「散會動議」,主席反而先討論散會,依會議規範,賴議長沒說她(附議),也沒交付表決。二十六日大會議程就是三讀議案第二三讀會,然後閉會,大會也沒變更議程,怎會散會就等於閉會。

   國民黨團指出,議會議程是經程序委員會開會訂定,再經大會決議,所以要變更議程一定要經大會開會討論變更,怎會李退之說散會議程就全結束,賴惠員提的台灣鯛,蔡育輝提的暫緩一例一休勞檢等議題,都是民生重大議題,現在全無法在下次大會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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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審傅然輝解釋說,清點人數和散會動議是併行的案子,主席可決定處理順序,議事規範規定主席對動議得自為附議,主席敲槌就可解釋為附議,至於,散會動議就表示為閉會嗎?地方法規沒明確規定,所以,解釋權責在內政部。

  洪玉鳳議員不滿的指出,按照市議會對散會動議的做法意,議員是選在大會開議的第一天提散會動議,是不是七十天的會期都不用開了,書記長王家貞強力譴責李退之議員,因為一人之私,罔顧民生,居然比議長還大,成了最高定奪單位,並抨擊裁決違法、散會無效。

  對此,李退之回應表示,第五次定期大會所有二、三讀法案、各委員會提案、專案報告等,均已審查完成,僅僅剩下一個閉會的儀式,完全沒有實質議程,為避免後續無謂的出席開會,也為市民省下數十萬元的出席費用,他便提出散會動議,亦徵詢現場議員意見,確認均無異議後,經議長敲槌通過,散會動議無異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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