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近日新聞媒體報導臺南市出現社區住戶疑情緒失控,從住家窗外往中庭丟擲重物,險砸中在中庭遊玩的孩童。相信看到這則新聞的民眾,肯定感到心驚膽跳。有些民眾會猜,丟擲重物的人是怎麼了?怎麼可以這樣!他(她)是不是情緒不佳?招誰惹誰?若砸傷(死)人該如何是好!

    衛生局得知此事件後,立即派公衛護理師前往社區訪視關懷進一步評估。經由向家屬瞭解近況,並勸導就醫。再次呼籲當社區民眾有發現傷害他人或自傷行為者,請立即電話撥打110或119,警察或消防單位會派人前往評估及處理,必要時護送前往就近適當醫療機構就醫。

    此外,若平時於社區發現有傷害事件,但不確定滋事者是否有精神疾病,建議仍應積極蒐證,畢竟普通傷害罪是屬告訴乃論,若要提告,則需有充分證據提供予警察單位。根據刑法第277條有關普通傷害罪之規定為「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常聽到精神疾病患者會說“我沒有病,不需要治療”…,缺乏病識感是普遍拒絕治療導致病情惡化的原因,精神疾病是種慢性病,經由穩定就醫、規律服藥及接受精神復健活動,且有家人的關心支持與耐心溝通,保持穩定生活作息就能維持病情穩定,不需另眼相看也不該被貼上錯誤的負面標籤。許多精神疾病初期症狀大多以睡眠障礙和身體不適形式出現,倘若家中親友有精神及情緒方面的困擾,鼓勵陪伴至本市精神科(身心科)醫療院所尋求專業諮詢及協助,對精神疾病有正確的認識,就較能接受長期治療的重要性,且讓患者與家屬瞭解精神病人會反覆發病,一再闖禍,大多是因為沒有穩定服藥及缺乏規律就醫的正確觀念,而家人間的相處過程應多鼓勵,少責備,配合醫師開立的藥物規則服藥,才能預防疾病復發。

     衛生局提供24處免費心理諮商駐點服務,為能方便服務上班族的市民朋友,亦提供晚間的諮商時段,向專業人員求助或許可以扭轉人生,適時進行心理急救,痛苦會因為分享而減半,藉由心理師陪伴溫暖您受苦的心情及提供專業諮詢服務,衛生局上班時間撥打預約電話(06)3352982或6377232。

若市民朋友們有精神疾病照護上的困擾與需求,可就近與轄區衛生所聯繫外或衛生局,上班時間可致電(06)2679751分機377-379或06-6357716分機162(或164),或上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health.tainan.gov.tw/tnhealth/心理健康科/精神衛生業務查詢相關資訊,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關心您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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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