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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議會國民黨團歷經一周的「據法力爭」,極力凸顯民政局里鄰合併辦法過程缺少程序正義、公開透明及偽造文書,又違反大法官釋憲,30日國民黨團議員又拿出中央法規標準法痛批民政局不要再一意孤行,若未來市議會通過里鄰調整自治條例,請市府尊自治條例,讓里長選舉在不合併狀況下進行。

   蔡育輝指出,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一條明訂,中央法規之制定、施行、適用、修正及廢止,除憲法規定外,依第七條規定,各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應視其性質分別下達或發布,並即送立法院。

 蔡育輝表示,台南市政府在民國一0一年十二月十九日依地制法第七條所通過的「里鄰編組暨調整辦法」,絕不能牴觸九十三年經總統公布的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七條的規定,否則違法。應將此辦法送台南市議會備查才能符合憲法尊重民意的原則,但市府至今仍找各種匪夷所思的理由規避民意機關監督。

   蔡育輝表示,市府在一百年八月九日訂定台南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九條規定,廢止自治條例須經市議會通過的條例,市府目前所有作為又自打嘴巴。依地制法第六條規,區及村理名稱變更,應由直轄市政府提請直轄市議會通過,報行政院核定,但這麼重要的里鄰編組及調整辦法卻不需送議會審議?這樣合理嗎?

   蔡育輝說,上述種種都違反大法官釋憲第三八四缺少實質正當法律程序原則,釋字第四九九號缺少理性溝通公開透明之憲法原則,國民黨團有信心,一定能打贏官司,恢復被合併里長權益,讓明年里長選舉在不合併狀況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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