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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安平漁港遊艇碼頭」由漁港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於102年施作完成,後續設有門禁及圍籬管制設施,係收費碼頭,禁止非相關人員進入,以維護遊艇碼頭之安全。

       安平漁港為漁港法漁港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第一類漁港,為促進漁港資源共享及推動國內遊艇活動發展,「安平漁港遊艇碼頭」於103年11月15日正式啟用,共32船席。加上停泊於金城里活動中心前浮動碼頭及岸壁之遊艇,約70艘,均依「第一類漁港遊艇停泊費收費標準」繳納停泊費。「遊艇碼頭」及金城里活動中心前浮動碼頭設有門禁及圍籬,係屬收費碼頭,雖然岸壁未設有管制設施,均禁止非相關人員進入。倘發現非相關人員擅自進入管制區,將予以勸離。

       若發現有違反漁港法之行為,將函送漁業署核處。倘若您有相關疑義,歡迎上班時間洽安平漁港管理中心(臺南市安平區城平路2號,電話06-3915937),漁港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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