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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住安平區蔡姓媽媽3月10日早上利用假日親子時光,騎乘輕型機車後載4歲女童逛書店購買童書,行經怡平路路肩時,見前方有1輛王姓男子駕駛的進口轎車路邊停車,便向左駛入一般車道,未料轎車駕駛座車門瞬間開啟並撞及輕機車,致母女連人帶車往道路中央傾倒;剎那間1名王姓大學生騎乘普通重機車從後方駛來,因安全反應距離實在不足,母女再遭大學生機車撞及輾壓。兩度撞擊造成女童於到院前死亡、媽媽受傷送醫的慘劇,王姓學生也受到輕傷,雖然相關當事人依刑法過失致死罪嫌偵辦移送,但天真懵懂的小女孩再也無法依偎在爸媽懷裡了……。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處駕駛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但計程車駕駛人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罰該乘客。」本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本市106年因開關車門不當而肇事共177件,造成1人死亡、212人受傷;107年1月份也發生13件類此事件。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楊慶裕為強化用路人「安全開關車門」好習慣,並喚醒「肉包鐵」機慢車族「如何防衛『冒失的開門者』」的防禦駕駛意識,特別整理「懶人包」:
一、《開關車門安全5步驟─「看鏡轉身確認;反手微開探頭速下」》;1.察看下車側邊後照境。2.轉身擺頭向後看。3.確認安全無人車。4.反手(內側手)微開車門至可下車的間隙。5.探頭確認安全後儘速下車並關車門。(一)情境1.乘客應由較靠近路邊一側下車。(二)情境2.有後門的汽車,開啟車門前應注意後方狀況、與準備上車的乘客或障礙物保持安全距離。
二、成功防衛『冒失的開門者』─「多預想,少意外」,騎車見路邊停車時,應假設「車門即將打開」或「車輛即將起步」,並預先採取以下應變:1、微調駕駛路徑,確保有足夠的間隔。2、開啟頭燈,提升辨識度。

交通警察大隊為了防制交通事故,將持續加強惡性違規取締、查報建議不合理工程,同時再度叮嚀所有用路人,除遵守交通法令外,務必養成防禦駕駛意識與應變力;對路況預想「若是他違規」、「若是他沒看到我」、「若是前方有狀況」等可能情境,將能為自己爭取到充裕的反應時間與安全距離,成功地採取減速、變換行向、點煞車等防衛動作,確保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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