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為服務臺南市食品業者順利完成確認作業,衛生局自107年8月6日起將到各公有零售市場排定駐點服務時間,辦理巡迴食品業者登錄服務,請業者多加利用。請攜帶下列資料至排定之駐點服務地點或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4樓或臺南市新營區東興路163號3樓),並填寫「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業者登錄服務申請表」,辦理登錄確認作業:

一、申請登錄字號時的電子憑證(工商憑證、自然人憑證或組織憑證卡),請務必先確定憑證PIN碼及憑證是否在使用期限內。二、公司(工廠、商號)大小章或負責人私章。三、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及負責人之電子信箱(E-mail)。四、廢棄物處理:請攜帶廢棄物回收合約書、清運/除許可證、廢油或廚餘統計表。五、若為「餐飲業」需再攜帶餐飲類技術士證影本;「烘焙業」需再攜帶烘焙食品技術士影本。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依法規完成登錄,並確認登錄資料正確無誤,如有登錄不實或未依規定完成食品業者登錄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第47條、第48條規定,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提醒食品業者檢視所登錄之內容正確性。如業者及民眾有食品業者登錄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服務專線0800-285-000,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和說明。
附件:食品業者登錄日程表、服務申請表各1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