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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新學期開始學校門口及家長接送區都能見到家長們接孩子放學,有些家長在等待時就隨手拿起菸來抽,不過這樣的行為已經違反菸害防制法,最高可罰1萬元哦!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13款規定,本市已於106年1月9日起公告指定學校之校門口、家長接送區以及學校人行道屬於全面禁菸場所。目前本市有國小、國中及高中職指定校園共315所,衛生局已有提供校園周邊環境禁菸告示牌請校方張貼於明顯處,倘若查獲違規即可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規定裁罰新台幣2,000元至10,000元罰鍰。

為保障校園師生及民眾不受二手菸危害,衛生局努力推動校園周邊環境禁菸,呼籲民眾勿在校園周邊環境吸菸,並鼓勵有意願戒菸的民眾可直接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服務時間為周一至周六,上午9時至下午9時,或聯繫鄰近轄區衛生所、合約醫療院所、社區藥局和牙科診所,均有提供戒菸諮詢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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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