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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振瑞發八十八號漁船涉走私魚貨,於21日在安平港查獲未經檢疫的中國魚貨五千餘公斤,經檢察官將貨主陳澤信、船長陳瑞芳及五名外籍漁工向法院聲請羈押均獲准;潘姓輪機長諭知交保二萬元。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王宇承於去年八月間獲報有漁船走私魚貨情資,即指揮海巡署台南機動查緝隊、嘉義查緝隊、南市刑大、第六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歷經五個多月蒐證,於今年1月21日查獲陳澤信、陳瑞芳及五名中國、印尼籍漁工陳某、順某等駕駛漁船到中國地區領海,以海上接駁方式將中國地區未經檢疫的魚產品紅魽四七九三公斤、春子魚三四八公斤,合計五一四一公斤,佯裝成自行撈捕的魚貨,從台南安平港入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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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陳澤信等人涉犯懲治走私條例、入出國及移民法犯罪嫌疑重大,貨主陳澤信、船長陳瑞芳等人有串證之虞,陳姓等漁工無一定住居所,有逃亡之虞,經向法院聲請羈押均獲准。潘姓輪機長無羈押必要,檢察官諭知交保2萬元,並會深入偵辦此案。

  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柯怡伶表示,近期非洲豬瘟疫情於境外蔓延,全球聞之色變,且農曆春節將至,年貨、食品需求量大增,價格高漲,南檢對於未經檢疫的走私物品,均嚴加查緝、徹底究辦。呼籲民眾返國勿私下夾帶肉製品或走私未經檢疫的農、魚、畜產品入境,以維護國內農、漁、畜牧業及民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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