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106年期汽機車燃料使用費開徵期已過,根據公路總局統計,全國約159萬輛車迄今未繳納,請收到催繳通知書的車主儘速繳納。若車主不確定是否已繳納,除可向鄰近監理單位洽詢外,亦可利用「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線上查詢,或使用「公路監理自助櫃檯」及超商多媒體設備查詢。

新營監理站已於11月中旬寄發新營、鹽水、後壁、東山、白河、柳營、六甲等七個轄區的汽機車燃料使用費雙掛號催繳通知書,共計1萬2千多件,補繳期間至106年12月31日止,如逾期仍未繳納將依公路法第75條處新台幣300~3,000元罰款,請汽機車車主收到催繳通知書後儘速繳納。新營監理站表示,如對這次的繳費通知有疑問,除可利用多元查詢管道查詢外,也歡迎打電話到監理站詢問,洽詢電話06-6352845(代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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