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近日接獲民眾反映南市部分室內娛樂場所有吸菸問題,市府衛生局重申,室內釣蝦場、網咖或電子遊戲場皆為菸害防制法第15條所規範的禁菸場所,只要在裡面吸菸,皆會被處新臺幣2千元至1萬元罰鍰。

    為使民眾免於二手菸的危害,現行菸害防制法第15條及16條對吸菸場所予以限制,車站、醫院、餐飲店、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3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皆為禁菸場所。民眾常認為「看到天空,就能吸菸」,其實是錯誤的觀念,有許多的室外場所也是法定禁菸場所,例如公園、醫院室外場所(如停車場、花園)或是車站禁菸範圍內,在上述場所吸菸,一樣會被處新臺幣2千元至1萬元罰鍰。禁菸場所的店家也不得供應與吸菸相關之器物(如菸灰缸)讓民眾使用,違者將處1萬至5萬元罰鍰唷!

    衛生局在此呼籲市民朋友遵守菸害防制法,今年(107)截至7月9日止,本市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5條及第16條案件共有193件,共計裁罰新臺幣69萬6,000元。衛生局將持續對重點場所進行菸害防制稽查,若遇民眾於禁菸場所吸菸或店家違反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本局一律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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