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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地院為拉近民眾與法院的距離,使民眾瞭解目前推行的重大司法革新政策,14日舉辦111年度「逗陣繞法院」廉政宣導活動,邀請經濟部工業局南區工業區轄下廠商參與,透過勞動事件法及國民法官法的重要規範專業講述,讓廠商業者瞭解自己切身相關之法律規範,以利日後遵循及參考。

  這場廉政宣導活動,由刑事庭陳本良庭長針對即將於明(112)年1月1日施行之的國民法官法新制度進行講解,包含國民法官擔任資格如選任流程、不能、拒絕擔任之條件及其他權利義務,與如收賄、洩密等罰則,讓與會來賓對國民法官法制度的理念與操作能有更深刻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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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庭羅郁棣法官則介紹於109年1月1日開始施行之勞動事件法,協助勞資雙方瞭解勞動新制,並特別說明勞動調解制度中,法官及勞動組和事業組之調解委員均嫻熟於勞動法規,勞僱雙方無須另行找律師諮詢,即可於調解程序中獲得相關知識,並於調解委員會之協助下,尋求解決雙方衝突之最好良方,是解決勞資糾紛時最值得勞僱雙方採用的制度。

  座談會中,在場廠商、民眾提問踴躍,包括被選任國民法官的任期?選任後判刑之依據?國民法官就類似原因自由行為之案件如何為專業判斷?另外員工基於合意所簽保密協議及自願離職同意書是否合法?法院針對如社區大樓住戶糾紛,是否有可能擴大增設處理紛爭機制?院長及庭長、法官就上開問題均一一詳細解答。

  陳本良庭長表示,被選認之國民法官任期係至案件宣判時為止,判刑之刑度係依據各法條之法定刑度為審酌,而以歷次模擬國民法官法庭之資料顯示,國民法官審判之案件反而比原由職業法官審判之刑度為低,恐因國民法官較容易因情緒影響審判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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