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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針對市府處理電台藥品、食品「誇大療效、廣告不實」一事,市議員蔡育輝、盧崑福、洪玉鳳29日中午召開記者會,痛批市府以「行政裁量」輕罰「廣告不實的違法業者」,違犯行政罰法,賴清德更為其好友聚安堂藥廠負責人康銀壽不避嫌護航業者,心態可議。

  蔡育輝、盧崑福、洪玉鳳指出,賴市長明知道「志明」的聚安堂藥廠、府城廣播電台等「長期以來」違法廣告,屬累犯性質,在食品部分應就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藥師法相關規定處分,以台北市、台中市對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藥師法都採取加重裁罰方式以遏制業者再犯,而且台北市更訂有明確的「裁罰基準」。

 議員們表示,過去幾十年來志明賣藥一直有廣告不實的情形,以最近自一百年起至今年六月聚安堂藥廠的藥品違規廣告,計有一四九件,若一四九件「按次」處分,以最低二十萬元計算也需要罰款二千九百八十萬元,且衛生局僅開罰八張罰單計罰款三0一萬元。

  議員說,怎麼是賴市長所說那般輕鬆,顯見賴市長未將「依法行政」擺在心頭,沒將「台南市民健康」納為應優先關注項目,「放任累犯、蓄意輕罰、漠視長期違法、裁量不當」莫此為甚。

 三位議員呼籲市府應盡速依法行政,補充「人力監錄」,就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八條、違反藥師法第六十六條等情事制訂「裁罰基準」完善衛生安全專責機關對市民食品、藥品安全把關的責任,才是台南市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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