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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為鼓勵民眾及企業設置太陽光電系統,打造低碳城市之優質居住型態,南市府經濟發展局公布107年度補助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實施計畫,提供3,000萬補助金額,補助設置太陽光電者,每KW補助5千元,依補助條件不同,補助上限1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

      市府經濟發展局表示,為積極推動臺南市住宅、社區、辦公大樓、廠房及畜牧設施設置太陽光電系統,自去(106)年推出補助計畫後,獲得市民熱烈認同與回響,裝置件數及容量皆呈現大幅成長,以106年編列之3,500萬補助預算,申請補助件數共326件,補助設置容量約為35.7MW,並成功輔導3案陽光社區。

      經濟發展局進一步表示,只要是本市轄內合法私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系統,並於107年11月30日前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或本府)同意備案或設備登記文件,符合補助計畫條件者,可檢具相關文件向市府經濟發展局申請補助,補助標準如下:

1.設置容量不足100 KW者,每KW補助新台幣5,000元,補助上限15萬元。2.設置容量100 KW以上不及500 KW,每案補助20萬元。3.設置容量500瓩以上,最高補助50萬元。4.陽光社區補助金額30萬元至99萬元不等。5.另針對設置太陽光電所產生之台電相關線路費用(併聯審查費、併網工程費或是加強電力網費用)亦提供補助,補助上限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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