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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國民黨台南市長參選人高思博陣營22日再針對黃偉哲在「崑陵山安樂園」遭告發違反「政治獻金法」,批他完全不敢回應該面對的刑責,反觀前基隆市議長黃景泰案,同樣是在開立專戶前就收錢,在無對價關係下,就被判刑六個月,對此,黃偉哲表示,每件案情不同,希望競選對手不要作抹黑攻擊,留下民主選舉不好示範。

   高思博辦公室發言人毛嘉慶表示,在「崑陵山安樂園」開發弊案中,黃偉哲連續三次在有對價關係的前提下向業主收錢,並確實前往營建署「關心」該案核定進度,其犯行遠比黃景泰嚴重許多,除非民進黨的黨證無敵、法院是民進黨開的,否則黃偉哲沒有道理不需面對刑責、罰鍰。

   毛嘉慶指出,黃景泰案的判決書指出,「政治獻金法乃為規範及管理政治獻金,促進國民政治參與,確保政治活動公平及公正,健全民主政治發展而制定」,即便黃景泰案並無對價關係仍被判刑,顯見司法對於政治人物的操守還是有一把尺,呼籲台南檢調單位勿枉勿縱,在選前就要給全台南市民一個交代,以維繫民主政治基本運作之健全條件。

    對此,黃偉哲表示,每件案情不同,他的案件是在馬英九政府執政時被法院判無罪,選舉只是一時,希望競選對手不要作抹黑攻擊,留下民主選舉不好示範,且對手陣營拿不出站得住腳的論述作負面攻擊,選民自有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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