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訊】勞動部為協助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順利就學,辦理105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補助,自105年9月12日起至105年10月13日止受理申請;凡符合申請資格條件之勞工朋友,請索取申請書檢具相關證件以掛號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逕寄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小組。
勞工如為非自願離職失業1個月以上,且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之勞工(不含研究生、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空中大學、空中行、商專、學士後各學系學生及大專校院延畢學生等),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即可提出申請,但各級政府補助就讀私立高中職學生每學期5千元或6千元教育代金不在此限;惟失業勞工本人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者,不可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