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政府為帶動電動車產業興盛,兼顧發展綠色能源,減少空氣污染,鼓勵民眾多購買、騎乘或駕駛電動車,與市民一起共築宜居大台南,凡車籍設於台南市的電動汽車自101年1月6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電動機車自107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均免納使用牌照稅。
以排氣量2400cc的汽油小客車與與馬達最大馬力262HP電動小客車做比較,每年牌照稅皆為1萬1,230元,假設101年就擁有電動小客車的人,就可省下10年計11萬多的牌照稅,市民可以利用節省的稅金,改做其他生活支出或做點小小的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