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為拓展服務面向,落實便民政策,南市府計畫開放永華六區及東新營區部分事業廢(污)水納入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處理,未來放流水質與民生污水相似的事業可透過繳交合理的代處理費,委託市府水利局代處理其排放的廢(污)水,初期已有12家業者表示較高意願,預估市府每年可望約有700萬元收入,如此一來,除了可有效增加水資源回收中心營運效益、降低河川之污染負荷、增加政府財源,業者也可減少處理廢水成本,締造政府與民間互利雙贏之優良政策。

水利局表示,市府考量永華六區及東新營區部分事業排放之廢(污)水質近似於民生污水,如屬環保局列管之醫院、醫事機構、餐飲業、觀光旅店(飯店)、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等事業別,其廢(污)水適合納入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但基於臺南市現階段尚未開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大部分事業仍須依水污染防治法設置水污染防治措施,自行將廢水處理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始能排放,同時業者亦須負擔龐大的處理成本。

水利局一直以來在污水下水道建設推動工作及河川水質及生活環境的改善工作上不遺餘力,為拓展業務面向,積極研議讓部分事業優先接入公共污水下水道,搭配繳交代處理費,以符合使用者付費之精神,此舉獲得市府高度支持,並同意未來全市污水代處理費不分水資源回收中心處理系統大小,採一致性費率計收,初期以自來水用水量每度10元計收,預估每年可替市府增加收入達700萬。

有別於高雄市對全市住戶全面開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本市現階段係針對部分事業收取污水代處理費,未來徵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仍須視污水下水道管線建設情形,再依規定報請市議會同意後始辦理開徵。代處理民生污水作業係由業者自願委託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代處理廢污水,經水利局審查其放流水質符合「臺南市公共污水下水道可容納排入之下水水質標準」,雙方簽訂代處理行政契約後進行廢污水處理及收費作業,如此作法,可望讓業者支付費用更具合理性,亦更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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