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8007稽查蘭展攤販.jpg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為確保2016國際蘭展期間遊客消費權益與食的安全,南市府衛生局已出動稽查人員19人次,共稽查化粧品攤商8家次、食品攤商146家次,其中化粧品標示全數合格,食品攤商經輔導後均已完成改善,期使遊客在飽覽花卉之美的同時,也能獲得飲食衛生安全的保障。

這次蘭展現場除了花卉展覽外,亦設有食品、化粧品等攤商,主要分布在美食大道及市集館,販售的產品琳瑯滿目,除了蘭花製成的沐浴乳、精油等化粧品,現場亦販售臺南道地的蚵仔包、手工粉圓、關廟鳳梨乾、玉井芒果乾…等食品,還有原住民石板烤肉,甚至東港、山東、中東…等各地特色飲食,無不令人食指大動。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這些攤販加強食品和美粧等產品安全衛生稽查,雖然第一次稽查時,有部分食品業者未完全符合「從業人員作業期間應戴整齊衣帽、口罩」、「桌椅及地面不積垢(垃圾)」或「油炸油品的總極性物質標準(小於25%)」等規定,經現場輔導後均已改善(或立即更換新油)。

衛生局長林聖哲表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食品從業人員以雙手直接調理不經加熱即可食用之食品時,應穿戴消毒清潔之不透水手套,或將手部澈底洗淨及消毒。食品從業人員於食品作業場所內工作時,應穿戴整潔之工作衣帽(鞋),以防頭髮、頭屑及夾雜物落入食品中,必要時應戴口罩。尤其正值流感流行期,在公共場所戴上口罩也可避免感染、有助預防疫情散播。衛生局也呼籲民眾,選購食品除了美味外,也要注意餐飲衛生和產品標示,尤其食品的保存期限和保存條件,因天氣漸趨濕熱,購買的即時熟食宜儘早食用,以確保飲食安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