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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厲姓男子25日凌晨1時許將自小客車違規停放在中西區民生、永福路口,二分局民權派出所警員陳科志、潘啟文執行巡邏勤務行經該路口,上前盤查,看到車內副駕駛座下腳踏墊,有一把小武士,因此喝令厲男熄火、下車,隨後在其副駕駛座下的一個小手提袋內,再發現1把改造手槍以及10顆子彈。

厲男持有的改造手槍經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進行初步檢驗,檢驗結果「機械動能正常、管制槍枝可能性較大」,而其持有的小武士亦經開鋒,為列管刀械。

厲男在接受警方詢問時依慣例把槍枝推給1名於106年8月間死亡的郭姓男子,案件由民權所送到偵查隊時,偵查隊勸導厲男,男子漢要敢做敢當,不要把過錯推給死人,這樣有損陰德,小心陰魂纏身,厲男隨即又改口,坦承是槍枝是自己所有,但對槍枝來源供詞仍然有所閃爍,詢後警方將厲男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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