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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柳營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於86年發布實施迄今,隨著社會、經濟及實質發展之變遷,實有檢討之必要,市府都發局進行第三次通盤檢討。本次檢討重點為重製變更檢討、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及細部計畫拆離等議題。全案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11年3月22日第977次會議審定通過。

市府都發局表示,62年劃設至今的市場用地「市一」(部分) 、「市二」、「市三」及機關用地「機一」等4處公共設施保留地,本次通盤檢討劃設附帶條件住宅區0.3372公頃及附帶條件商業區0.0644公頃,未來完成附帶條件後,土地將可直接建築使用,有助於帶動計畫區整體發展。

「變更柳營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含都市計畫圖重製)」經內政部都委會同意可採分階段發布實施,故本案較為單純之案件(如未涉及附帶條件執行之變更案)可先納入第一階段辦理核定及發布實施作業,預計今年完成提送內政部核定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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