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行政院勞動部公告「106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申請事項,需要辦理紓困貸款之勞工朋友,可於今年12月23日至106年1月6日提出申請,最高貸款金額10萬元,貸款期間為期3年,貸款期間利率自撥款日起為年息1.4%,貸款總額度以新台幣200億元為原則。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年關將近,勞保紓困貸款可協助有需求的勞工朋友暫緩經濟壓力,提醒要申請的勞工朋友把握申請期程,透過臨櫃、網路或郵遞申請等方式擇一申請,並注意申請貸款資格必須同時符合生活困難需要紓困、參加勞保年資滿15年、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等條件。但是已經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的勞工朋友不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