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促進國民就業及協助紓緩農業缺工之情形,特推出「鼓勵國民從事農業工作就業獎勵試辦計畫」,最多每月補助8,800元就業獎助金,補助期間最長為1年,以鼓勵失業勞工從事農業工作,補實農業勞力。

依據該計畫,對不具農保身分且具「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非自願離職」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評估推介」資格之一的勞工,可以上「臺灣就業通」網站或親自到各地就業服務中心登記,以提供農業缺工之用人單位,招募參加農業生產行列,降低農業缺工之情形。

該「鼓勵國民從事農業工作就業獎勵試辦計畫」規定須由用人單位於105年4月底前提出申請並經審核通過後,方能辦理,臺南市政府農業局及勞工局為提升該試辦計畫執行情形,特別於105年2月1日召開該計畫說明會,邀請本市各區公所、農會、農業合作社及相關農業協會等用人單位,並洽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出席說明該試辦計畫,提案及執行之應注意事項,以協助農業缺工之用人單位得及時辦理申請,以提高勞工就業率及農業生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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