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一○三年底喧騰一時的北海黑心豬油案,北海油脂、協慶公司負責人呂青協夫妻涉嫌把人不可食用的飼料用油摻混製成食用豬油,當時台南地檢署依詐欺、違反食安法起訴兩夫妻,並請法官判最重之刑。29台南地院分別判呂青協四年六個月徒刑、呂黃麗華四年徒刑。

台南地院代理行政庭長陳欽賢說,呂氏夫妻所犯詐欺與食安法罪名,最高本刑是五年,法官判決如此刑度,算是重刑了。

承審庭法官並宣告呂青協夫妻各須沒收不法犯罪所得二千四百零一萬多元;北海公司須支付六百萬元罰金、協慶公司須付三百萬元罰金。

買進飼料油製成食用油判決指出,呂青協(五十四歲)、呂黃麗華(五十二歲)夫妻共同經營製售人食用牛、豬油與人不可食用飼料油的北海、協慶兩公司,向香港寶源油脂買進動植物混合油、向郭定買進動植物混合油及澳洲進口牛油一百五十噸,這三種油均不可食用,呂青協竟指示不知情的員工將這三種非食用油摻混製成新萬香、古早味、香豬油、精製油等多種食用豬油,對外販售,詐騙下游廠商牟取四千八百零二萬多元不法利益。

法官認為呂氏夫妻罔顧消費者權益,在豬油品中摻入人不可食用的黑心油對外銷售,被害人數眾多,犯罪情節重大,但犯後都否認犯行,各判處四年六個月與四年徒刑。

至於檢方後來再查出呂氏夫妻向屏東東群公司先後買進剝取豬皮皮下油脂的皮碎油五百四十二噸,摻入其他動物油脂,精製成食用油對外銷售獲利八千五百六十多萬元,去年七月檢方追加起訴。但法官審理指其皮碎油是有CAS標章合格電宰工廠豬隻豬皮刮下的皮下脂肪,依衛福部函文規定,是可做為食用豬油原料,因此這部分判處無罪。

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對於判處追加起訴無罪部分,待收到法院判決後,再與承辦檢察官研議是否提起上訴。消基會對此判決指出,呂氏夫妻犯罪是連續性行為,其犯罪行為是否僅能判一個罪數,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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