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安南區一名李姓工人去年至今連續8次酒駕被逮,檢察官認為李已經酒精成癮,建議法官從重量刑,並讓李男自費到醫院勒戒。

40歲的李男有6次酒駕前科,去年12月中旬才服完1年酒駕徒刑,他8個月18、20日又連續在檳榔攤跟友人喝酒,事後騎機車返家遭警察攔查抓到他酒駕,兩次酒測值都高達0.88毫克及0.78毫克。

李男在2014年犯下的第5及第6次酒駕時,分別被判處8個月徒刑,應執行刑1年,他進入監所服刑後,去年12月15日出獄。但他出獄後,仍嗜酒如命,上個月18日中午在安南區安中路某檳榔攤喝完啤酒後,騎著機車上路,10分鐘後在本田路三段266號前被警察攔檢,酒測值0.88毫克;隔兩天後,他又到安吉路某檳榔攤喝啤酒後,騎機車上路,30分鐘後又在海佃路被警察攔檢,酒測值是0.78毫克。

檢察官審酌李世銘共有8次酒駕,去年底出獄又犯算是累犯,建請法官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被告多次飲酒後駕車,顯見其酗酒成癮,請依同法第89條之規定宣告於刑執行前施以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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