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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針對龍崎掩埋場、南鐵地下化案,台南市環保聯盟等多團體29日前往台南地檢署,按鈴控告台南市政府、環保署、經濟部、交通部、歐欣公司及行政院退輔會等不法進行龍崎歐欣、南鐵東移等案違法環差,要求調查不法、撤銷環差,對此,市府表示,龍崎、南鐵開發許可屬經濟部及環保署權限,非台南市政府所能置喙。

   環保聯盟等團體指出,龍崎掩埋場開發案、南鐵東移地下化案,二開發案分別於九十二年及八十五年通過環評,然而在二開發單位尚未拿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包括經濟部工業局及交通部核發的「開發許可」。而且龍崎歐欣掩埋場案,九十八至九十九年間開發單位也沒有進行所通過環評案的水土保持計畫,南鐵地下化案九十八至九十九年間也尚未完成都市計畫審查。

   環盟表示,龍崎掩埋場、南鐵二案,竟然都於九十八年間申請動工,進行環境現況差異分析,明顯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十六條之一規定,申請開發需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開發許可。因此按鈴控告,歐欣、行政院退輔會、交通部等欺騙,違法提出環境現況差異分析,也控告環保署、台南市政府、經濟部工業局等,明知二開發單位沒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開發許可,竟護航讓開發單位進行環境現況差異分析,涉嫌圖利。

   對此,市政水利局、環保局及都發局表示,市府僅就兩案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也就是經濟部工業局所轉送之水保計畫,以及環保署所轉送之都市計畫,加以審查,至於後續開發或利用之許可之認定,需配合目的事業相關法令規定程序辦理。其環境評估、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均由環保署審查、核定,鎮市府無權置啄,環保團體所提疑義,市府將轉環保署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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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