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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地檢署檢察官王宇承偵辦官田區某里長候選人的許姓樁腳涉賄選案件,指揮南市警局麻豆分局、第四分局及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等司法警察執行搜索,認為許姓樁腳涉以雞肉鬆向里民買票、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柯怡伶表示,日前接獲情資得知官田區某位里長候選人的許姓樁腳,為使支持的里長候選人能順利當選,以每罐市價二五0元的雞肉鬆向里民賄選。經檢察官王宇承、洪欣昇於十一月九日指揮司法警察搜索7處據點,並傳喚許姓樁腳及選民等七人,扣得雞肉鬆、競選宣傳單等物證。

 檢察官訊問後,發現許姓樁腳於今年十一月上旬多次前往轄區有投票權人的數位里民住處,以雞肉鬆表明要向里民買票,認許姓樁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1項的投票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共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南地院於十日晚間裁定許嫌收押禁見,選民部分,有一人交保三萬元;其餘請回。全案將由檢察官持續深入追查,以釐清全部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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