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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移工總計有六九三四人,去年失聯通報一五八四人,其中以產業類一0九二人行蹤不明最多,南市勞工局呼籲有聘僱移工的雇主,若發生移工連續三天失去連繫的狀況,記得要和勞工局、內政部移民署、警察局及勞動部辦理失聯通報,並善用勞動部移工動態查詢系統,掌握移工查獲及出境資料。

    勞工局就服科長沈淑敏表示,台南市截至去年十二月止,移工總人數為六萬九三四人,其中1一至十二月失聯通報數一五八四人人,行蹤不明移工之工作類別以產業類一0九二人為主,社福類四九二人次之;國籍以越南籍一0 九七最多,其次印尼籍四一六人,泰國籍四十一人,菲律賓籍三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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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淑敏表示,當雇主遇到自己聘僱的移工失去聯繫而不知去向時,其實,若所聘僱的移工連續曠職達三日失去聯繫不知去向時,依規定須於三日內以書面資料通知當地勞工局、內政部移民署、警察局及勞動部,缺一不可,若雇主未於移工失去聯繫三日後之三日內通報,雇主即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6條規定,將會被處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沈淑敏表示,雇主雖知要以書面資料通報,卻不知其相關日數之算法,恐因通報逾期而觸法。她舉例說,如果移工於今年四月六日失去聯繫至四月八日都未歸,即符合失聯三日的條件,雇主則應於四月十二日前通報。為利雇主掌握移工是否已經遭警政單位查獲、離境,可善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移工動態查詢系統,輸入移工護照號碼查詢移工之「查獲日期」及「查獲出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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