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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遏止非法棄置惡劣行徑出現在臺南市,環保局近來與警方聯手,不定時、不定點,於棄置熱區攔查載運廢棄物車輛,雖然實際攔查到的案件有限,但已收嚇阻之效,上半年非法棄置案件較去年同期減少2成以上。

 偷倒行為白天、夜晚都可能出現,環保局至今與警方聯合執行攔查業務共14次,其中白天4次,夜間10次,共攔查14輛載運廢棄物的大貨車,其中1輛異常。一名廢棄物再利用機構的資深司機,竟然沒有隨車攜帶廢棄物產生源等相關隨車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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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表示,再利用機構不可能不知道法規規範,但司機卻說「載運廢棄物」以來,從來不知道要隨車帶證明文件,實在是不太合常理,當下依廢清法告發,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並沒入相關機具或設備。如,另查獲未領有清除許可證明之車輛,還會面臨移送地檢署偵辦,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期,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局統計,110年上半年非法棄置案件共計74件。與去年同期96件相較減少22件,減少幅度2成以上。環保局強調,非法棄置或掩埋,恐污染土壤及地下水,進而影響作物生長及食的安全,一定要盡力杜絕,一旦查獲意圖偷倒等行為,一定重罰。

 環保局長謝世傑指出,除與警方聯合執行攔查勤務外,也會運用科學儀器如:無人飛行載具及警政監視系統,還將進一步結合民間巡守隊、環保志(義)工通報作業,建立起廣範的遏阻非法棄置網絡。民眾如發現可疑情事或任意棄置廢棄物的行為,可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臺南市環保局報案專線06-6572916轉222檢舉反映,環保局會立即派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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