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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近幾年電動自行車數量快速增加,儘管法規限速不得超過二十五公里,但改裝、超速違規現象卻變多,台南市議員林美燕指出,近三年台南A二類平均有八百件,每年也平均有一至二起死亡車禍,對此要求警察局要拿出對策。

     林美燕表示,據警察局統計,電動自行車造成的死傷,一0七年七三一人、一0八年八四二人、一0九年八百人,法令明定電動自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二十五公里,但民眾向她陳情常在路上看到電動自行車用超過速限的速度行駛於路上,車速動輒達到六十公里,且因其免掛牌的特性,不怕接到交通罰單,嚴重危害其他用路民眾的安全。

    林美燕表示,電動自行車目前免駕照、免掛牌,所以在發生事故時導致沒有辦法及時處理,除恐造成治安上的漏洞外,也曾有發生電動自行車違規停在殘障停車位上,不知道如何通知車主認領,嚴重影響殘障者的權益。

    對此,有關電動自行車造成的亂象,林美燕建議警察局可研議電動自行車在購買時烙印車輛編號並進行登記,除對民眾的安全有保障,也能降低不法之徒利用電動自行車作案,以保障其他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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