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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 111年度休漁獎勵金,申請期間自5月1日至10月31日止,依不同船別及噸級核發休漁獎勵金從20,000元到200,000元。南市各等級大小漁船筏總計有1,603艘,截至目前,共845艘漁船筏提出申請,台南市長黃偉哲呼籲符合申請資格尚未申請之各漁船筏主,把握最後機會快來申請喔!

    市長黃偉哲表示,近年來受到過度捕撈及全球氣候變遷的影響,使得海洋漁業資源面臨匱乏,為減緩沿近海漁業資源之漁獲壓力,農委會自92年起以核發獎勵金方式鼓勵漁船筏主參與休漁,期能降低漁獲努力量的投入。同時為提升休漁成效,農委會亦修正「自願性休漁實施作業要點」,將申請條件之一的「在國內港口休漁天數由90天以上增加為120天以上」,也就是鼓勵大家增加休漁天數,降低漁獲努力的投入。不過,出海作業日數仍要累計超過90天,出海作業時數仍要累計超過270小時。

    農業局長李建裕指出,「自願性休漁實施作業要點」有新增兩項規定——如漁業人於申請獎勵金期間內死亡,可由其繼承人最遲於申請期間屆滿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另外,漁業人於申請期間內失蹤時,可得由其財產管理人備妥失蹤及身分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最遲於申請期間屆滿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

    李建裕局長最後呼籲,所有符合申請休漁資格但尚未來申請的漁友,請準備好您的漁業執照、漁船進出港檢查紀錄簿、撥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及印章,儘速於10月31日前向所屬區漁會提出申請,逾時不候,千萬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囉,卡緊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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