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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適逢寒假旺季,且即將迎接長達10天的春節連續假期,台南住房率也開創紅盤,旅宿業整體表現亮眼。為落實保障旅客權益,南市府消保官會同觀旅局加強稽查旅宿業房價,同時也呼籲旅宿業應主動公開各項優惠方案並揭露相關附加費用,提供旅客自主選擇,以避免衍生消費爭議。

   市府消保官張淑娟18日帶隊查察旅宿業,針對實收房價是否超過核定房價、訂房定金退還是否符合定型化契約規定等項目實地查核,並再次向旅宿業者宣導相關消費者保護規定。受查訪的業者均配合稽查,消費者保護官也未發現違反規定情事。觀光旅遊局郭貞慧局長進一步說明,旅館業及民宿在申請設立登記時,都需要申報房價(即核定房價)。

  根據旅館業管理規則及民宿管理辦法規定,無論暑假、農曆春節或連續假期,向旅客收取的房價都不得超過核定房價。郭貞慧局長說,實際收取房費超過核定房價者,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3項規定,將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同時也會重創旅宿品牌及臺南觀光形象。她提醒旅宿業者務必遵守法規,切勿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由於台南許多市區民宿位居巷弄社區,郭貞慧局長也特別呼籲旅宿業者善盡管理責任,每日夜間(22時至翌日8時)需停止開放伴唱視聽設備(如KTV等),也要請旅客在這期間不要燃放爆竹、喧嘩及其他妨害公眾安寧的行為。她提醒旅宿業者可在訂房及入住時,明確告知相關規定,也要在住宿須知增加相關條款約束旅客,共同維護鄰里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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