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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母親節將至,為讓職場女性勞工於懷孕、產後恢復等期間有充分的休息,並可安心陪伴與照顧子女,勞工局表示,勞動基準法對於母性的勞動權益有相關特別規範,提醒雇主應遵守相關法令規定,提供合法的勞動條件,保障母性勞工相關權益。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由於懷孕及產後的女性在體能、生理等限制,各國在勞工立法例上均予採取特別保護,我國在勞動基準法亦有相關保護規定,包含雇主不得使懷孕或哺乳期間之女性受僱者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並給予產假8星期,亦應依受僱者工作在職年資,發給工資;女性受僱者在懷孕期間,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減少其工資:子女未滿2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集)乳時間60分鐘,且視為工作時間。

   王鑫基指出,母性保護不僅是勞動議題,亦是婦女人權保障重要一環,近年來隨著少子化衍生嚴重勞動力減少問題,更凸顯母性懷孕及哺乳期間健康及充分休養等重要性,為建構更友善的職場環境,勞動部於今年訂定「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原則」,規劃5日或7日為申請門檻之育嬰留職停薪,試辦期間預定自5月至12月31日止。

   這次試辦係「小規模」試辦,以「自願性」參與為主,欲參加試辦之事業單位可自行評估自身的產業特性,透過雇主團體或直接向勞動部提出計畫申請,勞動部將依據試辦結果滾動檢討,以完善計畫推動。

   南市職安健康處處長李炫昌表示,為保障勞工權益,勞工局職安健康處積極運用宣導、輔導及檢查等多元策略,督促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法令。今年第一季勞基法宣導會陸續於各區辦理,15日東陽實業廠;20日在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24日與勞動部合作在柳營區農會,歡迎勞工踴躍參加,相關報名資訊可上南市職安健康處官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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