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曾文水庫於民國62年運轉至今將近50年,為嘉南地區主要供應水源,為配合水庫治理穩定供水,「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配合曾文水庫治理計畫及穩定供水暨都市計畫圖重製)」已於110年9月14日發布實施在案,為維護民眾權益,將無涉及水庫治理計畫之案件納入第二階段,並分為嘉義縣部分及臺南市部分,其中有關臺南市部分於113年2月17日起公告第二階段發布實施。市長黃偉哲指出,曾文水庫為全國最大水庫,只要維護得當,除穩定供應地方用水外,於本案發布實施後同時能兼顧環境保護及私人土地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