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余媽媽現年60歲,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3,500元,平日以幫人裁縫衣服維生,經濟收入不穩。因先生早年病逝,而其他子女均無穩定收入,故迄今尚有數萬元國保欠費。在國保服務員進行區里訪視過程中,余媽媽表示曾聽說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年滿65歲則不可再請領國民年金老年年金,加上不識字且知道的資訊不多,也無多做求證,故認為不可能雙領國保與身心障礙生活補助。但現今已60歲,對於往後退休生活感到煩憂,但也不知該向哪個單位詢問。

訪視過程中了解余媽媽狀況後,向余媽媽說明及釐清國民年金給付的正確觀念,領取國保老年給付與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不相衝突,不需擔心被取消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資格,而欠繳國民年金保費,需補繳保費可申請分期、延期繳納或在10年內分次補繳;同時向余媽媽告知因為輕度身心障礙者,政府已有補助保費55%(即每月自付658元),如家中經濟困難,可再辦理國民年金保費減免,最多可補助保費70%(即每月自付439元)。亦與案女取得聯繫共同協助余媽媽向勞保局辦理欠費分期繳納,及辦理國民年金保費減免事宜。

社會局劉淑惠局長表示,因許多民眾對於國民年金保險制度的不瞭解而未繳納保費,藉由國保服務員進行區里訪視過程中,能協助民眾更了解國民年金 保險的優點,減少對國民年金資訊的誤解,讓民眾享有更好的福利資訊與經濟保障。如有國民年金相關問題,歡迎市民朋友洽詢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國民年金06-6322231轉7966或7965。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