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針對同性伴侶辦理戶籍註記一事,市長賴清德27在市政會議中宣布,基於尊重相愛的人有在一起的權利,南市將受理同性伴侶申請發給伴侶關係註記證明,亦可依其請求於戶籍謄本其他記事欄記載「伴侶關係」,要求民政局儘速完成相關法制及行政程序的準備。
賴清德表示,不論從百科全書或現行法律的體制,對於「婚姻」的定義都是一男一女永久共同生活的適法結合關係,然而相愛的人不一定是異性,性別關係也不僅止於兩性,於是隨著人權意識的抬頭,及醫學、心理等科學對於性別研究的蓬勃發展,大家對於同性關係從排斥、歧視到尊重與接受,這就是社會的進步與多元價值發展必然的結果。
賴清德說,我們的許多法律用語已由「性別」取代「兩性」就是證明。目前已有四十多個國家及地區承認同性伴侶的民事結合並賦予其法律效力,然台灣現行民法、戶籍法對於婚姻的登記都以一男一女為前提,並以「夫」「妻」或「配偶」關係稱之,因此同性伴侶所爭取的類似結婚登記在目前的法規下尚有困難,爰有若干城市受理同性伴侶以發給「註記」證明方式表達支持,然各個城市的作法及受理要件也未見一致。
賴清德他強調,台南市對城市中的同性伴侶,一向秉持著尊重、理解與包容的態度看待同志的主張,在中央立法緩不濟急的前提下,台南市願意用具體的行動表達支持及保障同性伴侶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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