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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大南門碑林石碑26日晚遭潑灑不明溶液,市府文化局間接獲通報後,27日早晨現勘,發現有不明溶液附著於許多石碑表層致色差並有結晶現象,通報警察局鑑識人員前往現勘採證,並調閱監視器畫面送警方調查。

   南市文化局表示,對於有損古文物的行為表示譴責,此舉涉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3條罰則及毀損公物等法律責任。至於古碑的保存,已連繫文物保存科學單位安排採樣鑑定,俟鑑定結果邀集學者專家研議清潔修護方案。文化局呼籲每件文物,不論大小,皆是人類歷史的重要見證,也是獨一無二的文化資產,期望大家都應好好珍惜,不分你我共同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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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南門碑林為日治昭和10年(1935年)起陸續由台南各處蒐集到此陳列,今已累積62件古碑,年代從清代至近代,有紀功碑、修建碑、建築圖碑、修建捐題碑、墓道碑以及示告碑等類別,蘊藏史料具文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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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8件經文化資產保存法審議登錄為一般古物,包括「改建臺灣府城碑記」、「護理臺澎兵備道臺灣府正堂蔣德政碑」、「風神廟接官亭暨石坊圖」、「恭修萬壽宮碑記」、「萬壽宮圖」、「五妃墓道」、「嚴禁佛頭港貨物分界獨挑碑記」及「嚴禁錮婢不嫁碑記」。

    市警局警二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投入調查,已初步掌握了特定嫌疑人,將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103條偵辦,觸犯該法令將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還可以罰50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金,而刑法毀損公物罪則是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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