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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育平派出所警員黃欽和、警員蕭堯文於27日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線報於臺南市安平區某一間汽車旅館內有名通緝犯,但房號無法確定。巡邏警員立即前往轄內汽車旅館調查,並請另ㄧ網巡邏警力巡佐楊得光、警員黃傑然前往支援,因無法確定是房號。

楊等4員經詢問櫃台,縮小範圍後鎖定出入比較複雜的房號。並請櫃檯通知房客下來開門,下來後警方藉機與房客閒聊放鬆戒心,接著說這只是警方例行檢查,上去讓警方登記一下身分就好,上去盤查發現樓上有3名房客,一一盤查後身分發現吳姓男子為毒品通緝犯,且有槍砲彈藥前科。

楊等4員驚覺立即搜身及隨身包包,發現包包內有5顆子彈,立即更加仔細搜索附近周遭,卻一直找不到其他違法物品,打算結束搜索帶返所偵辦時,卻發現3名房客從頭到尾都在原地沒有移動過。先請房客移至角落,針對3名房客所處位置仔細搜索,果不然在他們所坐的沙發椅子底下,找到改造槍枝及二級毒品。立即帶返所依規定偵辦並移送地檢署。

    第四分局分局長邱文亮表示,警力巡邏應積極觀察四周,如有發現可疑人士或情況,應積極主動盤查且仔細查看,查獲通緝犯事蹟足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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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