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6014護理機構感染.jpg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民眾檢舉北區聖帝諾產後護理發生群聚事件,南市府衛生局於接獲通報立即前往機構查核,16日查核結果,共有三名嬰兒分別於5月4日、10日及15日出現鼻塞、流鼻涕等類流感症狀及腹瀉轉至醫院治療,因未於24小時內主動通報衛生局,衛生局當場要求該機構立即改善,並應依法落實人口密集機構傳染病監視作業之登錄及通報。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2條規定:「下列人員發現疑似傳染病病人或其屍體,未經醫師診斷或檢驗者,應於二十四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五、安養機構、養護機構、長期照顧機構、安置(教養)機構、矯正機關及其他類似場所之負責人或管理人….。」,違反者依同法第69條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之:…三、未依第四十二條規定通知…。」16日查核北區聖帝諾產後護理之家未主動通報,衛生局將依行政程序法約談業者意見陳述完後依法開罰。由於安養機構、養護機構、長期照顧機構、安置(教養)機構、矯正機關等人口密集機構之住民為抵抗力較弱的族群,衛生局再次呼籲所有的人口密集機構務必做好感控措施並依法通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