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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偵查與鑑識是警察偵辦刑案之兩大主軸,近年來,刑事鑑識在各類刑案偵辦上,不管是指紋、DNA或槍彈鑑定,都扮演重要的角色,但重大刑案偵破時,鑑識人員永遠是幕後得的無名英雄。

為顯示對鑑識人員肯定,警政署自97年開始舉辦全國刑事鑑識楷模選拔,本(105)年度共有8人獲選為全國刑事鑑識楷模,於5月27日在警政署公開表揚並由警政署陳國恩署長親自頒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偵查佐鄒國春亦位列其中,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黃嵩琛表示,第二分局鑑識小隊自民國94年6月成立以來鄒員即擔任鑑識工作,負責刑案現場勘察等工作,隨著鄒員等人的努力,逐漸提升採證績效,終於獲得大家的認可,對臺南市鑑識工作的整體提升有不可替代的貢獻。

鄒國春在刑案現場勘察上的表現更是突出,從事鑑識工作以來,參與各類大小案件,對每件案子也都秉持著鑑識人員「讓證據會說話」的精神「用心去勘察」,以客觀、中立的眼光來看待案件中的每一個證物。因其個性仔細認真對案件追蹤鍥而不捨,因此幾年來參與採證之案件不計其數。近年來比較特殊的案件,例如:95年間「林O帶等3人死亡案」、96年間「陳O枝、李O霜等2人遭殺害案」、98年間「蔡O添遭強盜7736萬」、100年「腳踏車之狼周O林」、103年「西佛國遭竊上億骨董案」。本次鄒員於眾多角逐者脫穎而出,除了因為表現優秀,也代表著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近幾年來在鑑識領域的表現受到上級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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