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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日盛銀行新營分行副理沈宜鈴挪用客戶鉅款案,檢方查出沈女涉非法挪用十七位客戶一億四千四百多萬元款項,上週五檢方移審法院後,法官以十萬元讓沈女交保候傳,台南地檢署昨天偵結依違反銀行法、背信與詐欺取財罪提起公訴。

   南檢表示,沈宜鈴從九十五年十一月起擔任日盛銀行新營分行理財顧問,一路升職,到今年五月一日晉升業務資深經理,負責銷售銀行相關基金、債權及衍生性金融商品並為客戶理財等 職務。

   沈宜鈴為掩飾客戶投資失利事實,竟先後萌生虛構投資事實,以詐取客戶款項,在銀行辦公室內分別向黃姓等十七位客戶佯稱買基金、保險、員工優惠存款等投資,或擅自以客戶網路銀行帳號、密碼進入網路銀行系統,以客戶身分自居,製作財產權變更紀錄,或利用保管客戶存摺、印章的機會,挪用客戶款項。

    檢方查出,沈女前後共挪用客戶金額一億四四三二萬四七八一元,以支付客戶本金或定期、不定期回補利息或彌補其他客戶長期投資虧損。因沈女非法挪用犯行,日盛銀行依民法對客戶有連帶賠償責任,也損害日盛銀行。沈女坦承犯行,昨天依違反銀行法、背信與詐欺取財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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